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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6-10-19  来自: 陕西省政府门户网 浏览次数:1074

陕西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政办发 〔201660 

各市、县、区人民 政府,省人民 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

2016713

陕西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精神,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质量强省建设步伐,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

 ()开展标杆对比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及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等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积极开展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等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创建。制定发布《陕西省质量品牌十三五规划》。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继续做好服务行业品牌认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陕西省商标认定工作。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食品品牌和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围绕我省十三五外贸发展规划,遴选支持200家陕西省产品和驰名商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汽车零部件、汽柴油、智能手机、儿童玩具、婴幼儿服装、家具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创建一批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突出抓好出口商品、出口食品和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在旅游、金融、物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旅游局、陕西银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在煤炭、钢铁、电解铝、石油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加强高端装备、高端产品的质量提升和标准研制,引导企业从成本竞争转变为质量和创新竞争。推广高效节能锅炉,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整治落后燃煤小锅炉。(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航天装备、电力装备、生物医药等我省优势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质量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制定发布陕西省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路线图,2016年全省技术改造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在重点工业领域,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优势。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加快通关速度。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增强技术创新和国际营销能力,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支持西安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做好对跨境电商出口贸易的扶持,加快培育新型贸易方式。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推进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计划。指导电子商务生产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标准执行力。加强对跨境网络交易中邮递、快件渠道的监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 权护航专项行动、质检利剑行动、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红盾护农行动、红盾质量维 权行动和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及成品油市场监管,严打重罚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日用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涉假重点区域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加强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推进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建设,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节水产品及农村饮用水安全产品抽查。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交通运输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测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口岸传染病风险评估,加强禽流感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进口食品清源行动。推动《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提升电梯安全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构建质量品牌社会共治机制。组织开展2016年陕西省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活动,推动全社会着力提升质量、培育品牌。推进全省维 权援助体系建设,完善维 权援助举办投诉案件受理、移送及信息反馈机制。对农村市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开展联合督查。在与社会公众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探索产品质量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积极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结合一带一路战略,推动知名品牌示范区和知名企业开展陕西品牌海外宣传推广活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陕西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质量工作考核。根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考核安排,制订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做好2015-2016年度国务院对我省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深入开展市级人民 政府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优化考核程序,突出质量品牌提升,科学制定考核方案,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保障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导市级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工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宣传一批重视质量、产品可靠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增进公众对陕西质量、陕西品牌的信心。结合质量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涉及网络销售产品、金融消费品、电子信息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的新闻事件宣传报道。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陕西银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基础  (十二)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为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鼓励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和标准。支持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组织开展陕西省质量奖评选工作,推广应用中国质量奖、陕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出台实施指南。推动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激发社会团体组织和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的积极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发挥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加快检验检测集中区和专业园区的建设,推动建立计量产业测试服务体系和计量测试中心,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力争列入国家批制造业创新中心计划,启动钛合金材料研发中心和分布式能源装备研究院创建筹备。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开展检验检测行业诚信建设活动。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争议调解和申投诉处理机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认证、计量、标准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我省产品、装备、服务走出去。(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归集、整合包括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水利工程、公路水运、涉旅企业、进出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等在内的信用信息,实现互联共享。优化信用陕西网站,推动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建立严重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推进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管理,组织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开展种子、水产行业信用评价。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治理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和围标串标问题。推进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行动计划。建立涉旅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质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类经营者提升质量诚信和品牌保护意识。推进质量和品牌相关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属高校自主设置质量品牌相关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加快与质量品牌相关的人才培养。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市、县人民 政府要加强对本地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关键词: 咸宁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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